2023-2024年迎峰度冬期间,省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冰雪灾害的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充分发挥煤炭的能源保供“压舱石”作用,在夯实省内自产煤支撑保障的同时,强化协调省外中长期合同煤签订履约和市场煤采购,实现了煤炭的平稳有序供应。一是落实煤炭稳产稳供任务。督促省内煤炭企业按照《煤矿安全保供责任书》明确的日产29万吨任务目标组织生产,迎峰度冬期间平均煤炭日产量30.2万吨。二是推动电煤中长期合同高比例履约。迎峰度冬期间,我省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达到92%,其中省内供应超过100%。三是建立政府可调度应急储备。11月底起,在省重点煤炭企业和芜湖裕溪口煤港建立应急储备80万吨,并配套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确保储备足、管得好、顶得上。四是重点强化民生供暖保障。煤炭处赴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争取核增符合电煤中长期合同支持范围的发电和民生供热用煤需求量37.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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