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能油气〔2022〕78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 17930-2016)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8号)要求,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6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同时省内不再生产、调入国六A标准车用汽油;8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
二、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零售价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周密组织安排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