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人:
一、铜川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向我局提出的电力业务(发电类)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组类型 | 装机容量 |
1 | 铜川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垃圾发电 | 12MW |
2 | 三峡新能源(大柴旦)风扬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0MW |
二、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向我局提出的变更(注销)电力业务(发电类)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变更(注销)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准予变更(注销)。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变更(注销)事项 |
1 | 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31320-00242 | 法定代表人 |
2 | 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31320-00241 | 法定代表人 |
3 | 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刚察分公司 | 1231221-00994 | 法定代表人 |
4 | 三峡新能源红寺堡发电有限公司 | 1031320-00236 | 新增50MW |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你公司颁发、送达许可证。
联系电话:029-81008073
监督投诉电话:029-81008096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2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