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人:
一、黄龙县隆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向我局提出的电力业务(发电类)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组类型 | 装机容量 |
1 | 黄龙县隆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光伏 | 100MW |
2 | 灵武市国本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 | 20MW |
3 | 青海丰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风电 | 50MW |
二、平罗县旭清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向我局提出的变更(注销)电力业务(发电类)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变更(注销)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准予变更(注销)。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你公司颁发、送达许可证。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变更(注销)事项 |
1 | 平罗县旭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31321-01008 | 法定代表人 |
2 | 华润风电(共和)有限公司 | 1031220-00414 | 法定代表人 |
3 | 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31316-00157 | 受让99MW光伏机组 |
4 | 宁夏同心惠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31320-00234 | 注销 |
联系电话:029-81008073
监督投诉电话:029-81008096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