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编制工作例会,研讨《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省能源局及编制工作小组现场参会,国家现货专班线上参会。
自11月9日《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积极参与,深入研究,及时向我办反馈相关意见建议。经认真梳理,我办汇总整理反馈意见60条,并结合国家最新电改文件精神,修改完善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省间现货交易、中长期合约结算等14项内容,新增容量附加价格、可靠性调用附加价格、紧急响应服务3项内容。
会上,我办对规则修改内容进行逐一解读,详细阐述新增内容,并对每一条反馈意见作出解释说明。编制工作小组围绕修改内容及反馈意见展开交流讨论,并在市场准入、中长期衔接、容量补偿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国家现货专班在代理购电、履约保函、省间省内市场衔接等方面给予指导。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工作部署和省政府电改职责分工要求,履职尽责,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货交易规则,稳步推进江苏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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