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核电厂消防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核电厂消防初步设计和验收评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12月30日前,以传真(010-81929310)或电子邮件(mench@nea.gov.cn)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81929832
附件:核电厂消防初步设计和验收评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1-11/30/c_13103429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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