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1〕37号)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对8家单位供电类申请事项作出做出准予许可决定(通过告知承诺制许可流程完成),公告如下。
一、新申请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供电分公司
许可证号:3141621-00381
二、登记事项变更
序号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10/2021101514411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开展持证企业人员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 >>下一篇:告知承诺制流程许可公告([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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