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办发现个别企业在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对市场准入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权威,严厉打击不法申请行为,现郑重公告如下:
1.江苏能源监管办将重点加强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行为的打击力度,2021年以来已对7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较重的企业立案处罚,处罚结果公开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另对部分事后监管中发现的承诺不实或虚假材料情节较轻企业给予撤销许可处理,同时列入我办重点关注名单。
2.请广大申办企业提高警惕,勿轻信任何声称与江苏能源监管办有特殊关系的中介组织,自觉反对中介组织弄虚作假行为,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向我办和公安机关反映,共同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大力简化许可条件,减少申请材料,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申请界面简明易懂,一网通办,倡导广大申请企业加强学习,自主准备申请材料,有疑问可向我办咨询,我办将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许可服务。
业务咨询电话:025-83115292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上一篇: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北监能罚 [2021] 4号 )
>>下一篇:关于澄清承试类许可证业务范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