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能法规〔2021〕126号
王玉颖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我省电力环境降低单位电价鼓励工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能源局主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电网公司协办。经与代表沟通,代表提出了五个方面诉求,现结合各办理单位职责对相关问题积极给与解答并提出工作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及答复意见
(一)协调省能源局,落实电价优惠问题
据了解,吉林中溢炭素公司一期项目(年产10万吨石墨电极)于2019年9月开工,计划2021年10月正式投产,年用电量约4.5亿千瓦时,年天然气用量4500万立方米。二期及“十四五”后期项目(年产10万吨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计划2021年4月开工,年用电量约17.5亿千瓦时,年天然气用量7700万立方米。
1.一期项目4.5亿千瓦时电量降价措施
省能源局将支持吉林中溢炭素公司一期项目参与省内电力市场交易,降低用电价格。目前,省内火电交易让利约1分钱/千瓦时,风电交易让利约6分钱/千瓦时。2021年,全省风电市场交易电量规模为15亿千瓦时,可用于工业企业的约7-8亿千瓦时,由省工信厅负责分配,我们将帮助吉林中溢炭素公司争取。
2.二期项目17.5亿千瓦时电量降价措施
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目前,省能源局正会同松原市和白城市政府打造2个“绿电”产业园区,实现“绿色、智慧、低价”供电,园区电价预计可以达到0.38元/千瓦时左右(比标杆电价低0.18元/千瓦时),建议吉林中溢炭素公司二期项目入驻“绿电”园区,享受低价政策。
(二)协调能源局,为了保障天然气供应,建议由省天然气公司从柳河县天然气站敷设一条天然气专线管道(约3公里)供中溢炭素生产用气,以提高天然气供应的可靠性。
根据中溢炭素公司一期(年产10万吨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和二期项目(年产10万吨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天然气用量为7700万立方米/年,需敷设一条天然气专供管道(约3公里)的诉求,省能源局全力支持项目建设,经省能源局与国家管网集团长春输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输油气公司)沟通,我们建议吉林中溢炭素公司:一是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天然气年用气量;二是该项目前期用气规模较小时可通过柳河分输站提供气源保障;三是需致函长春输油气公司,履行直供管线开口审批手续。下一步,待审批通过后,根据企业用气增长需求,省能源局将会同有关省直部门和当地政府及企业共同协商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长输油气公司后续跟进情况:2021年3月23日,省能源局协调长输油气公司,就吉林中溢碳素公司管道开口事宜予以支持。04月15日柳河发改局和吉林中溢碳素公司一行3人来访,公司副总经理等2人接待。公司详细介绍了平山线运行情况,重点说明了平山线9号阀室柳河燃气公司外接天然气项目及输气能力可以满足该公司天然气需求。针对吉林中溢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初期用气规模每年3800万方天然气的情况,建议其使用柳河县燃气公司所建输气设施供气,2021年06月柳河县燃气公司新建项目可以投产供气,输气管道已经铺设到吉林中溢炭素科技有限公司附近,该公司院内已安装了天然气点供装置,具备接收天然气的条件。天然气价格该公司可以以工业用户身份和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接洽商谈,争取合理天然气价格,再支付柳河县燃气公司适当管输费。
关于该公司申请开口事宜也进行了相关说明,远期1.22亿用气需求相对北方管道公司直供用户用气量差距较大,公司积极与上级沟通,上级公司明确具备条件后再上报申请。
(三)协调国网公司,将吉林省“每年以0.39元/千瓦时电价向外省输出6亿元电力”的政策转向省内,支持该企业发展。据了解,吉林省并无此项政策。实际上,我省每年按照国家制定的跨省区电量外送计划,通过鲁固直流和高岭直流向山东、华北等地区送电,电价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达成一致形成的。
(四)协调国网公司及发改委价格部门,将供电公司过网费由0.22元/千瓦时将至0.1元/千瓦时,取消变电基本容量费。
客观及历史等因素导致我省电价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占优势,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的部署下,我省着力降低工商业电价,但因为各省都在将电价,我省电价水平和各省比较仍处于劣势。发改委会同能源局等部门始终在研究降电价措施,特别是通过增量电等各种方式和措施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发改委赞同您提出的降低电价,鼓励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建议,并不遗余力的支持多措并举方式的降低我省工商业电价。据悉,中溢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还未正式用电,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会积极关注,力所能及的解决企业诉求,利用好电价政策,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原则,加强电网输配电价环节监管,配合能源部门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绿电园区试点等方式,降低用电价格。
近期国家发改委就具体电价执行政策,召开视频会要求各省不得超越权限出台涉及输配电价的优惠政策,会上纠正了个别省份违规执行(出台)电价优惠政策的做法。针对代表提出的电网输配电价减免基本电费减低0.1元/千瓦时的建议,考虑到输配电价属于国家管理权限,目前国家发改委未出台该行业基本电费减免政策。下一步发改委将充分考虑代表的建议,在输配电价调整时向国家提出可行的相关建议,降低输配电价水平。
(五)协调省工信厅,将吉林省每年5亿千瓦时的风电优惠电价指标给该企业一部分,鼓励其发展。
工业用电价格高是制约我省一些企业健康发展、一些重大项目开工、一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主要瓶颈,特别是钢铁、化工等高载能行业,企业普遍反应高电价是提高企业成本和影响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省工信厅与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网公司等密切配合,努力探索降低我省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措施和路径。
一是通过风电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从2019年开始,省工信厅配合省能源局,每年拿出部分风电直接交易电量指标支持省内重点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每千瓦时降价6分钱),其中2019年支持省内重点工业企业风电指标2亿千瓦时,2020年支持省内重点工业企业风电指标5亿千瓦时,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4200万元。目前看,我省风电直接交易还处于起步阶段,总量有限,需要支持的企业较多,未来需要大力发展。二是支持正常运行重点企业享受风电指标。从近几年风电指标支持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情况看,我们主要推荐支持的是已建成投产的正常运行企业。吉林中溢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是柳河县引进的重点工业项目,省工信厅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3月份已就风电指标支持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事项专门同柳河县工信局进行了沟通。据了解,该项目计划2021年5月份试生产,10月份正式生产,正常生产时间仅有2-3个月,且存在不确定性,如提前给予风电指标支持,容易造成浪费,我们考虑待企业正常运行后,明年推荐该企业享受风电指标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更好帮助中溢炭素降低用电成本、提高天然气供应,省能源局结合工作职能将积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我省电力市场建设,结合新能源开发,不断丰富交易模式和交易品种,2021年,省内风电交易电量扩大到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届时,进一步加大对中溢炭素支持力度。二是推进白城、松原“绿电”产业园区建设,依托我省西部地区新能源资源优势和电改政策,采取新能源直供园区用电,打造“新能源+增量配电网”的源网荷模式,实现绿色用电,计划每度电至少降低0.2元。届时,中溢炭素二期及“十四五”后期项目可选择入驻园区。三是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接,提供项目可研等相关佐证材料,进一步论证中溢炭素项目天然气年用气量,同时积极与国家管网集团、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柳河县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协商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吉林省能源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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