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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2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吉能法规〔2021〕145号

 

初建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应用建议》,我局作为分办单位,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电动汽车充电桩作为电动汽车的能量补给装置,是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建议中提出“按比例建设电动汽车专用车位并配备充电桩”,这也是我省在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中会持续关注的领域和发展方向。尤其2020年以来,我局以新基建“761”工程和谋划“十四五”项目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地区政府,认真梳理近年来续建和新开工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投建充电桩,推动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保障了全省近1.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截止到2020年底,全省共建有电动汽车充电桩6128个,其中,专用、公用充电桩4236个,个人自用充电桩1892个;车桩比为2.45:1。

  2016年11月,为加快推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9号)等文件要求,吉林省能源局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吉能电力联〔2016〕235号)。2018年8月,按照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与我局共同出台了《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产业〔2018〕619号),对符合要求的充电桩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直流桩600元/千瓦,交流桩300元/千瓦。2019年,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查,全省2019年及以前年度共有147个项目(1888个充电桩)获得财政奖补,支出财政奖补资金8643.09万元。目前,2020年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能电力联〔2021〕18号),各地已按照通知要求有序组织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吉政办发〔2021〕3号),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助推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关于冬季清洁取暖问题

  2016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加快北方清洁供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重要指示精神,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部署,2017年6月份,我省出台《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49号),决定大力发展电能清洁供暖。之后,省领导又多次对电能清洁供暖工作作出批示,景俊海书记批示“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电能清洁供暖”和“围绕解决窝电及景区供暖问题,大力推广煤改电、电采暖”。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继续大力推广电能清洁供暖,对《吉林省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印发了《吉林省电能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9〕888号),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支持范围、技术类型和奖补标准;将原来按建筑面积补贴(30元/平方米左右)改为按电能清洁取暖项目设备投资额的比例(30%)给予奖补;按“先实施多奖补”和财政奖补比例逐年递减的“退坡”原则(2019—2021年,逐年递减5%)给予补助。奖补政策调整的核心目标是:鼓励电采暖业主加大投入,采用优良设备,促进设备的科技进步,保障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全省电能清洁供暖面积累计达到3534万平方米,占全省总供暖面积的3.93%,比去年提高0.53个百分点。每年可消纳富余电力28亿千瓦时,替代煤炭14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44万吨、氮氧化物0.33万吨、粉尘1.32万吨,为完成“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吉林省能源局

  2021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j.jl.gov.cn/tzgg/tzgg/202106/t20210630_8123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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