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目前我办已将存档材料调整为电子档案,具体要求点此链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
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发电类)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事项作如下变更:
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5-00548
新增#2机组(15MW),投产时间为2021年4月。
二、登记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登记事项作如下变更:
1.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5-00548
原法定代表人 余其芳
现法定代表人 王斐
2.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7-00681
原法定代表人 李刚
现法定代表人 朱又生
3.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741606-00140
原法定代表人 张大林
现法定代表人 巩家富
请以上单位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见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行政许可栏)要求,准备存档申请材料。我办收到存档申请材料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由单位保存)和原行政许可证件后,将发送许可证。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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