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目前我办已将存档材料调整为电子档案,具体要求点此链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
盐城大丰卓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发电类)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
一、电力业务申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盐城大丰卓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1-#15光伏发电单元,共15MW,投产时间为2018年6月。
二、许可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事项作如下变更:
1.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0-00324
新增#1-#23光伏发电单元,共100MW,投产时间为2021年1月。
2.扬州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941620-01158
新增#1、#3-#7、#9、#18、#19风机,共23.85MW,投产时间为2021年3月。
3.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7-00640
出让#1-20光伏发电单元,共20MW。出让#1-8光伏发电单元,共8MW。
4.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5-00560
受让#1-20光伏发电单元,共20MW,投产时间为2017年4月。
受让#1-8光伏发电单元,共8MW,投产时间为2015年6月。
三、登记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登记事项作如下变更:
1.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5-00560
原法定代表人 王武士
现法定代表人 陈海宁
2.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6-00631
原#2机组容量 7.5
现#2机组容量 6
请以上单位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见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行政许可栏)要求,准备存档申请材料。我办收到存档申请材料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由单位保存)和原行政许可证件后,将发送许可证。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1楼
>>上一篇: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临沧恒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企...
>>下一篇: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河南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