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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行政许可公告([2021]27号)

时间:2021-04-08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重要提示:目前我办已将存档材料调整为电子档案,具体要求点此链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

   

  盐城大丰卓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发电类)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

  一、电力业务申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盐城大丰卓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1-#15光伏发电单元,共15MW,投产时间为2018年6月。

  二、许可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事项作如下变更:

  1.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0-00324

  新增#1-#23光伏发电单元,共100MW,投产时间为2021年1月。

  2.扬州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941620-01158

  新增#1、#3-#7、#9、#18、#19风机,共23.85MW,投产时间为2021年3月。
    3.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7-00640

  出让#1-20光伏发电单元,共20MW。出让#1-8光伏发电单元,共8MW。

  4.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5-00560

  受让#1-20光伏发电单元,共20MW,投产时间为2017年4月。

  受让#1-8光伏发电单元,共8MW,投产时间为2015年6月。

  三、登记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登记事项作如下变更:

  1.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5-00560

  原法定代表人  王武士

  现法定代表人  陈海宁

  2.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6-00631

  原#2机组容量  7.5  

  现#2机组容量  6    

   

  请以上单位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见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行政许可栏)要求,准备存档申请材料。我办收到存档申请材料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由单位保存)和原行政许可证件后,将发送许可证。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1楼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4/2021481002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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