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
为落实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放管服”改革精神,实施 “一网通办”,达到“一次都不跑”的要求,决定将企业申请许可业务提交的纸质材料存档改为电子材料存档,纸质材料由申请企业自行保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材料格式
电子材料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相应申请表及格式文本要求,形成PDF格式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发送至专用邮箱(zzgzjsb@nea.gov.cn)。有关格式文本见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行政许可”栏内对应的承装(修、试)类/发电类/输供电类栏目。
二、电子邮件名称
邮件名称:企业类型-企业名称-业务类别。
企业类型分别为:发电、输供电、施工。发电指申请发电类业务,输供电指申请输电和供电(含增量配电)业务,施工指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业务类别为:新申请、许可变更、登记变更、续期、合并、分列、补证、注销。
例:A公司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新申请业务,邮件名称为“施工-A公司-新申请”。
三、电子材料文件名称:
电子材料名称:企业名称-业务类别。
例:A公司办理四级许可变更业务,电子材料名称为“A公司-许可变更”。
业务咨询电话:025-83115292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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