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目前我办已将存档材料调整为电子档案,具体要求点此链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发电类)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
一、电力业务申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1.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
新建#1机组(25MW),投产时间为2020年12月。
2.睢宁和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建#2、#7、#20号风机,共7.5MW,投产时间为2020年12月。
二、登记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登记事项作如下变更:
1.中广核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6-00587
原法定代表人 孙扩业
现法定代表人 石有文
2.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8-00758
原11#机组寿命 20年
现11#机组寿命 30年
三、损毁、遗失补办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2020〕6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持证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损毁、遗失的,准予补办:
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6-00603
请以上单位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见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行政许可栏)要求,准备存档申请材料。我办收到存档申请材料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由单位保存)和原行政许可证件后,将发送许可证。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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