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的有关要求,在前期会同陕西省发改委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善了《陕西省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聂 波 029-81008080
传 真:029-81008052
邮 箱:niebo8080@163.com
附件:1.陕西省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陕西省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陕西省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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