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5号
各被许可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1年1月25日,经华北能源监管局2021年第2次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准予河北霞光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许可事项 | 类别和等级 | ||
承装 | 承修 | 承试 | |||
1 | 河北霞光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许可事项变更 | 三级 | 二级 | 二级 |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1月25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1月26日印发 |
领证须知:疫情期间,全部许可证邮寄送至各单位。
需提供材料:
1.单位委托书及邮寄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电话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胶装装盒、每一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许可事项变更、延续企业在此基础上仍需提供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