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6号
北京锐海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经2021年2月3日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不予许可。理由如下:
经核查,你单位填报的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朱华盛信息为虚假申请材料,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
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诚信办理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10-51968797。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2月3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