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5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准予许可,现予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省份 | 装机容量(MW) | 申请事项 |
1 | 天津市中兰环能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 | 1×2 | 新申请 |
2 | 巴彦淖尔阳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 50 | 新申请 |
3 | 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25 | 许可事项变更 |
4 | 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18 | 许可事项变更 |
5 | 内蒙古大唐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 49.5 | 许可事项变更 |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