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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北京地区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3作者:佚名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华北监能稽查〔2021〕66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开展重点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内容

(一)压减办电时间方面。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创新技术手段及管理模式,将实行“三零”服务的小微企业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25个工作日以内。

(二)优化办电流程方面。全面推广用户报装业务线上办理,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实现“三零”服务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2个环节。

(三)降低办电成本方面。用电报装容量160kW及以下符合“三零”服务政策的小微企业用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实现用电报装“零投资”。

(四)信息公开方面。制定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环节、申请资料及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时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用户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要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提高电费透明度。

二、监管时间

2021年2 -3月份

三、监管方式

1.结合2020年“获得电力”综合监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通过现场查阅用户报装资料、走访用户等方式,全面核实用户报装时间、环节、费用等情况。

2.开展“三全”监管,抽取部分新报装用户进行全流程跟踪、全环节监督、全方位服务,对用户办电过程关键环节进行动态回访;通过受理、处理12398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

3.在我局门户网站适时发布北京地区“获得电力”优质服务重点监管情况通报,同时线上开展问卷调查,实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你公司要认真梳理本单位落实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精神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工作报告;现场检查和“三全”监管过程中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账册,做好配合工作;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和客户端等渠道向社会宣介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的具体举措及工作进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9f56ebd6-5d39-4257-b147-b092042118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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