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能源监管办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信用工作要求,建立了季度信用工作例会、半年度信用分析报告和规范信用管理三项制度,并着力抓好信用修复工作。
信用修复是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抓好信用修复工作对深化放管服服务、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四川能源监管办依据国家能源《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关于做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管理、明确信用修复工作要求。一是落实信息告知责任。编制《信用修复告知书》,在归集不良信用信息同时,向失信行为市场主体发出《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失信行为市场主体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并按规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二是规范修复申请受理和认定工作。编制《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图》,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要求;编制《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不良信息修复工作表》,信用工作办公室会同业务处室有序开展信用修复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的结果书面通知市场主体。三是加强信用修复档案管理。建立信用修复工作台账,将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修复申请材料、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不良信息修复工作表、信用修复意见通知书等资料存档。四是加强信用修复监督管理。信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用修复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将信用修复工作纳入权责落实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管理。
四川能源监管办对信用能源归集的11家市场主体的13条(10条行政处罚和3条行政检查)不良行政信用信息,全部书面告知市场主体。目前,有6家市场主体完成了8条不良信用信息的信用修复。这6家涉电企业多为建设单位,有央企、民企,有上市公司,不良信用修复后将极大地帮助市场主体更积极投入到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中去,给市场增添更多的活力。
信用修复工作一个窗口对外、全程线上办理,减化企业办理手续,实现了企业零见面、一次都不用跑。全面落实了放管服要求,得到了市场主体的认同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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