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广东省能源局在广州组织召开《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大会,各地级以上市、部分县(区)成品油流通管理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同志参加会议。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东莞市公安局分别就《条例》原文以及成品油安全监管、成品油流通税收政策、非法成品油成因及打击对策进行解读和授课辅导,集中展现近年来我省跨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协作的经验成果。
省能源局局领导、省管一级调研员赖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条例》是全国成品油流通管理领域的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充分提炼了我省成品油流通管理的实践经验,借鉴了江苏、广西、成都、杭州等省市做法。《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成品油经营行为规范、政府部门监管职责、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还从多个角度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成品油质量、计量、价格和稳定供应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条例》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依法经营、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整治提供了法律支撑,对促进广东省成品油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赖勇同志强调,各成品油流通管理相关部门同志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条例》的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掌握《条例》,提高依法监管执法水平;要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大力推动《条例》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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