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充分发挥区位比较优势与能源优势,能源领域开放合作风生水起。
在此过程中,内蒙古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不断推动能源领域开放合作,与周边国家及企业能源合作持续深化,推动成立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能源合作专门委员会,建成8条面向蒙古国南部的跨境供电通道及2条中俄原油管道,推动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内蒙古段投产通气,开放合作条件下的能源安全更有保障。与此同时,我区与周边省区及企业能源合作持续深化,能源交流合作成果丰硕。目前,我区已与北京、宁夏、广东等13个省区市和中国大唐、中国石化等12家能源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推动能源产业链条持续延伸、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自治区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能源领域开放合作成效突出的基础上,内蒙古将再接再厉,更好地服务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一是深化全区各盟市间的新能源合作,加快推进“阿电入乌”、乌兰察布送电呼和浩特、兴安盟送电通辽等盟市间能源互济项目落地,加速推进实施呼和浩特、包头全域新能源新场景应用整体规划,促进新能源更优配置、更多就地消纳利用。二是加强跨省区能源合作,探索与宁夏、陕西等周边省区的能源开发合作新路径,加强与用能大省在能源科技、产业转移等方面的互惠合作,积极向电力受端地区多送绿电,努力打造绿色化、高端化的内蒙古能源新名片。三是深化与俄、蒙两国能源务实合作,增强向蒙古国外送电能力,发展口岸能源经济,扩大煤炭等大宗能源商品贸易规模,提升能源经济向北开放水平。四是紧跟世界能源科技发展潮流,加强与发达国家合作交流,支持区内企业引进新技术、新装备,鼓励先进能源技术装备“走出去”,持续提升能源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推动能源产业链向海内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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