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注销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示(第四十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45号)等有关规定,拟对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织金县少普乡大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5日。
附件:拟注销煤企业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xlsx
贵州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尹文超,邮箱:106996255@qq.com)
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7/t20240723_85146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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