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25日,省能源局对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织金县少普乡大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事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45号)等有关规定,对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织金县少普乡大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贵州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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