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能源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能源资讯 > 正文

长三角地区牵手共同应对夏季用电高峰

时间:2024-06-17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日,浙江、安徽两省签订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置换互济协议,更好发挥长三角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互助作用,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和安徽省能源合作。

  

  根据协议,今年迎峰度夏期间,根据两省用电特性,浙江与安徽开展电力置换互济,置换电力100万千瓦,以长三角区域合作形式提高两省电力保供能力。

  

  据了解,由于不同区域产业结构、用电负荷高峰时段存在差异,跨省跨区电力互济成为破解电力供需结构性矛盾的高效之举、经济之策。电力置换互济主要根据两地用电高峰时段的差异,由用电负荷不在最高峰的省份,向用电负荷高峰省份送电,并在另一时段反向送电,以优化配置电力资源。

  

  

  根据浙皖两省协议,今年迎峰度夏期间(7月1日至8月31日),每天18时至19时30分,浙江光伏发电减弱,供电形势相对紧张,安徽将向浙江送电;20时30分至22时,安徽晚间用电高峰期间,浙江将向安徽送电。

  

  此前,两省已尝试开展过电力置换互济。2022年夏,在用电负荷高峰时段,两省首次开展省间电力置换互济,安徽在6时30分至7时45分、15时30分至17时两个时段向浙江输送50万千瓦电力,19时至22时15分则受进来自浙江的50万千瓦电力,两省累计置换电量2.9亿度,有力保障了电力供应安全。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夏季高峰期间电力供应普遍偏紧。相关省份加强协作,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应对用电负荷高峰能力。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地投运跨省配电网柔性互联装置,实现配电网跨省零时差互济转供。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等地还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通省际配网“断头路”,实现互联互通。沪、苏、浙等省电力公司还签订长三角一体化电力保供互助协议,多次完成跨省送电任务,实现电力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区域电力可靠供给。(张正华 张丽利)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4-06/14/c_131077833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修改单发布

>>下一篇:央企火电厂逐“绿”生长 助力煤电行业向“新”而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能源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