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结合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和云南电力系统实际,云南能源监管办启动了云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相关工作,以市场机制挖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
云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以“确保安全第一、维护市场公平、兼顾经济效益”为原则,将水电机组、火电机组、新型储能等纳入提供有偿调峰服务的市场主体范畴。创新性探索水电机组运行在特殊工况下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获取补偿,激励火电企业开展灵活性改造挖掘火电机组调峰潜力,鼓励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建设,利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各类调节资源积极参与电力系统削峰、填谷,缓解高峰时段电力保供压力及低谷时段新能源消纳压力。云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补偿资金将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市场建设初期由风光新能源及不具备调节能力的发电主体按上网电量比例分摊。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相关机制,有效促进云南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助力“双碳”目标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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