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出台《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指出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2024年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13亿吨左右。
为全力抓好电煤稳供,我省将合理均衡组织生产。对因停产限产原因实际原煤产量达不到登记生产能力70%的生产煤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实现达产达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保持煤矿正常生产,严禁因个别煤矿出现事故“一刀切”区域性停产。
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转产。强化建设资金、材料设备和施工力量保障,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早日验收、早日投产、早日见效。联合试运转煤矿在试生产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尽快实现全面投产。
有序增加露天煤矿开采能力。加快用地手续办理,确保现有露天生产煤矿采剥合理。对资源枯竭、符合条件的优先配置资源,确保持续达到现有生产能力。通过减量重组、井工转露天和新建等方式,增加露天煤矿开采能力。推动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在满足生态要求、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前提下,充分释放露天煤矿产能。
持续提升煤炭产能利用率。对非停产限产原因连续两年实际原煤产量达不到登记生产能力70%的生产煤矿,一律重新评估生产能力,核减无效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能置换指标,为优质产能核增腾出空间。
加快接续煤矿项目核准。推进“十四五”期间37个接续煤矿项目资源配置,对已配置矿业权的项目,项目单位要抓紧落实产能置换指标或出具产能置换承诺。
加快煤炭资源配置。保障新增产能煤矿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
加快推进煤矿绿色智能高效开采。重点围绕煤矿智能化建设,将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技术进行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化整体建设效果,助力煤炭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统筹推进新增产能煤矿、资源整合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露天煤矿各项手续办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和规划环评、采矿许可证变更、用地手续办理、复工复产等工作,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释放有效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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