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条例学习研讨会,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新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处室负责人围绕学习内容及参考研讨题目,联系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局党组书记、局长邓维元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做深做实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要增强教育实效,全面对照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创新方式方法,将警示教育中的释纪释法环节融入党内政治生活、日常培训、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实践运用亲临现场、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措施,加强警示教育有效性;要注重分级分类,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级别的党员干部精准施策开展警示教育,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年轻干部的“第一粒扣子”。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省煤矿工会、省能源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