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3号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4年2月8日 附件:《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 |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4-03/18/c_13107680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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