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要求,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西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统一安排,自2023年12月21日起,对辖区内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许可证(含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承装、承修、承试类一至五级)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的申请、制发、展示、更新、注销、下载、验证等均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实现。
为做好电子证照正式上线应用,西北能源监管局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相关培训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二是对试运行后的60余家企业电子证照与系统内数据进行逐一细致核对,及时梳理汇总发现的问题,并第一时间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汇报和反馈,有力地推动了电子证照推行步伐。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让广大企业和社会团体更好、更便利的使用电子证照,确保电子证照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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