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办于2023年12月12日完成许可证审批程序,决定准予以下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其他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吉县垚鑫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 1010417-00397 | 接入系统并网点变更 | 宏鑫生物质发电厂1#发电机(18MW)通过电厂10kV母线-1号主变-35kV宏湾线(411-313)-太湾线(376-311)-蒲太线172与系统并网 | 宏鑫生物质发电厂1#发电机(18MW)通过电厂10kV母线-1号主变-35kV宏前线(411-333)-110kV蒲前Ⅰ线135开关与系统并网 |
如有异议,可致电:0351-721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