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关于拟注销
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电力业务
许可证(发电类)的公告
各相关电力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等规定,拟注销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公示期为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我办将按程序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企业情况公示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拟注销企业情况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类别 | 许可证编号 | 机组数量(台) | 总容量 (MW) | 备注 |
1 | 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 |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 1010421-40152 | 10 | 6 | 该企业机组属于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符合豁免政策 |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关于拟注销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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