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莽昆仑山、滚滚三江水。青海地处稳疆固藏的战略位置,也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青海检察机关聚焦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以“五个再加力”为抓手,着力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10月11日至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青海西宁、海东调研。应勇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切实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大局稳定、保障民生福祉、保护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久久为功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10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互助土族自治县班彦新村,调研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11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刚到西宁便来到互助土族自治县班彦新村,调研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班彦在土族语中是“富裕、幸福的地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亲切关怀下,易地搬迁稳下来,产业发展跟上来,乡村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也要跟上来。”应勇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基层检察工作要找准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0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在“向阳花开”未检团队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院是法律监督的基石,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法治力量。在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调研组深入了解检察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未成年人检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等工作。应勇强调,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事要有所区分。在严格依法办好案件的同时,对案件以外的法律监督事项,也要探索进行案件化办理,参照案件形式管理和监督,规范办理程序,建立完整卷宗,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事”也是“国事”。要不断做深做实做优未成年人检察,以法律监督撬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对口帮扶、西部巡讲支教、“检答网”等机制和平台,是帮助西部地区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方式,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坚持提出需求与主动问需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帮扶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听取城中区检察院办理的宏觉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汇报后,应勇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是民族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以法治力量促进民族团结。
10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调研青海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
在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调研组调研青海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在听取相关工作和案件汇报后,应勇强调,青海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好青海的绿水青山蓝天。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专门法律。要结合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实施好,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积极探索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有效方式,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
10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海东市检察院,调研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
在海东市检察院,调研组重点调研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应勇强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合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制度。要明确职能定位,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特别是立案活动的监督上,寓监督于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民事检察一定要聚焦主责主业,民事支持起诉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在听取相关案件汇报后,应勇强调,民事检察要聚焦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办案力度,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民事支持起诉要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支持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
10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青海省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应勇认真翻阅申诉材料、询问有关情况。
10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青海省检察院,深入调研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数字检察、案件管理等工作。
在青海省检察院,调研组深入调研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数字检察、案件管理等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起诈骗案当事人正在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你申诉的具体诉求是什么?”“对法院的判决有什么异议?”应勇认真翻阅申诉材料、询问有关情况,叮嘱承办人员要认真审查材料,严格依法办理。应勇强调,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是检察履职办案的方向所指、动力所在。要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以高质效的监督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青海数字检察起步不早,但进步很快!”在观看该院扫黑除恶“回头看”类案监督模型演示后,应勇强调,数字检察要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发挥在拓展案源、发现线索、加强类案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全面赋能“四大检察”。“46项指标在运行中还有哪些问题?”“哪些指标还能再优化?”在案件管理中心,应勇详细了解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运行情况,向一线检察人员问计问需。他强调,不捕率、不诉率不是越低越好,但也不是越高越好;诉前羁押率不是越高越好,但也不是越低越好,根本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案件管理是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关键要科学、有效。既要加强对检察业务的统筹管理,也要通过优化和完善指标设置,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到提高办案质效上。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关键在队伍。应勇强调,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进一步做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调研期间,应勇与青海省委书记陈刚、省长吴晓军等进行了工作会谈。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卫东,省委常委、海东市委书记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分别参加有关调研。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发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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