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能源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地方动态 > 正文

南方能源监管局助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5-07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

  南方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从规划政策、市场建设、电网接入等方面持续发挥监管作用,推动出台新型储能产业政策,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向广东、广西、海南省(区)政府建言献策,对三省(区)“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发展提出规划建议。二是制定配套监管措施。印发《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南方监能行业〔2022〕34号),对新型储能规划实施、并网接入、市场机制建设、调度运行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和措施,督促相关方面共同推进国家政策落实和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和高效应用。三是配合出台地方支持政策。推动广东、广西两省区分别出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和《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桂发改电力规〔2023〕217号),在顶层设计上加大新型储能布局建设支持力度,引导促进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建设和机制供给。先后通过修订南方区域“两个细则”、建立市场机制引导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为新型储能明确市场主体定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加强并网接入监管。督促指导电力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研究制定新型储能设施并网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协调解决第三方独立储能并网接入问题,确保新型储能并得上、用得好。

  

  近日,我局上报的《关于新型储能电站支持政策和有关建议的报告》得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批示要求加快推动广东新型储能发展。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规划政策要求和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推动国家新型储能发展目标、产业政策加快落实,探索新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市场交易机制和运营模式,推动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助推南方区域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3-04/26/c_131071401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山西能源监管办开展吕梁市地电供电能力调研

>>下一篇:贵州能源监管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能源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