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辖区电力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月13日至4月15日,西北能源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开展了有关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现场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有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汇报,紧密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项法定职责,聚焦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能力水平、闭环管控、推动落实五个方面,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询问谈话等方式,逐条逐项开展核查,并向企业通报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场签署督查记录,照单全收,认领问题,并表达将按期彻底整改。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紧盯问题整改,持续督促企业抓住关键少数从严从实提升安全管理效能,有效防范化解潜在安全风险,快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为辖区能源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