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电力行业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发生。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和贵州省有关工作要求,对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精心部署,确保贵州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电力可靠供应。
一是严保迎峰度冬电力可靠供应。近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要求,贵州省能源局、贵州能源监管办、贵州电科院、贵州电网调度控制中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成3个督导小组分别到贵州重点煤区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督导今冬明春煤电保供。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电厂、煤矿掌握第一手情况,督促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加大电煤供应协调力度,不断提升高热值电煤供应比例,协调解决发电企业在电煤采购、长协供应、环保受限、电煤价格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保障贵州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二是严查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贵州能源监管办、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开展岁末年初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督导各市(州)电力主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检查;督促各有关电力企业准确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气候特点,强化事前预防,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和各类风险隐患,围绕“六个一”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贵州能源监管办与贵州省能源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重大风险化解不及时、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严处重罚,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
三是严防电力行业火灾事故。为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贵州能源监管办督促各电力企业从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防控综合治理、全力做好重点区域电力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要节点火灾防控等方面着手,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重大火灾发生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贵州能源监管办将以“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坚决履行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电力企业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好贵州电力系统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