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持证增量配电网企业的事后监管,促进被许可人持续符合许可证法定条件,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了增量配电网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并根据监管发现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自2018年以来,江苏能源监管办共向17家增量配电网企业颁发了供电业务许可证(增量配电类),各持证增量配电网企业自取证以来,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动相关配电网业务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业务的开展,部分增量配电网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营业机构、供配电设施、注册资本和资产总额等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此次监管中却发现相关企业没有及时按规定报告相关信息,并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新。为贯彻落实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相关信息,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江苏能源监管办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并在系统中变更相关情况。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开展持证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情况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和自觉遵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要求,持续增强企业依法依规和诚实守信经营的意识,切实维护电力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