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告
(2022年第5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36号令相关规定,经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审查,做出下列许可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准予下列发电类电力设施许可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种类 | 许可结果 |
1 | 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垃圾焚烧1×10MW=10MW |
2 | 新疆新华錾高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新申请【承诺制】 | 水电 2×2.5MW=5MW |
3 | 华电福新叶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光伏16×3.125MW=50MW |
4 |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 | 许可变更【承诺制】 | 风电 机组转让100.5MW |
5 | 巴里坤丰源风电有限公司 | 许可变更【承诺制】 | 风电 机组受让100.5MW |
6 | 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发电机组延长服务期【承诺制】 | 喀什一级水电站(3X6.5MW)机组 , 喀什三级水电站(2X4MW)机组 |
7 | 和田乌鲁瓦提水力发电厂 | 登记变更【承诺制】 | 法定代表人柳海鹏变更为郭升军 |
8 | 奇台县国合特锐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 登记变更【承诺制】 | 法定代表人黄春燕变更为付刚 |
二、准予下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种类 | 许可结果 |
1 | 新疆川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申请【承诺制】 |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2 | 新疆新华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许可事项变更【承诺制】 |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变更为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监督电话:0991-3631346
2022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xjb.nea.gov.cn/NewsDetail.aspx?id=509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公示2021年8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 >>下一篇:关于公布2021年4-6月新疆电网、天中、 吉泉直流配套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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