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湖南能源监管办党组举行2022年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
会议邀请我办法律顾问主讲。重点围绕新旧《行政处罚法》的对比,详细解读了行政处罚的定义和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审查制度、听证制度完善等22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并对当前能源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会议指出,新《行政处罚法》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体现和巩固了近年来行政执法领域中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行政处罚是能源监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全办党员干部要学好用好新《行政处罚法》。一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要充分认识新《行政处罚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法律条款的熟悉、理解和掌握,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普法氛围;二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法律至上观念和职权法定观念,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依规依职责做好能源监管工作;三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本领,要狠抓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新《行政处罚法》的规范和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湖南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对当前我省电力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办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办党组成员、全办干部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