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3日,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渭南、榆林市“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对大荔和煦风电有限公司、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6家电力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通过查阅文件、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防洪度汛管理以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有关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就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做到立查立改。同时强调,各市县电力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管控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安全风险,督促电力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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