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导云南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如期推进,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监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任务,云南能源监管办成立了专项督查组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前往云南怒江,对当地偏远乡镇供电所供电服务开展情况、频繁停电及低电压台区整治等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并召开座谈交流会。怒江州政府、州发改能源部门及供电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
5月13日上午,云南能源监管办与怒江州政府,怒江州发改委、能源局座谈
座谈会上,督察组一行听取了州政府分管领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与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云南怒江地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相关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云南怒江供电服务克服“两山一江”的艰苦自然条件和网架基础薄弱的历史“欠账”问题,地方“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较之以往取得了长足改善与提升。
会议指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企盼,是众多市场主体的迫切需要,也是当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希望怒江州委州政府及供电企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重点聚焦“三零”“三省”服务落实与政企数据共享协同办电两个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不打折扣施行延伸建设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有关责任单位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深化协作,持续推进数据开放与共享,进一步推广完善“刷脸办电”“一证办电”等便捷服务,建立健全行政线上并联审批机制,全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要。
会议要求,怒江相关责任单位应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一是密切关注投诉频发地区有关用电保障问题,及时回应解决人民群众的有关诉求。二是统筹频繁停电治理与网架基建项目规划,进一步夯实电网供电基础保障。三是对照国家能源局综合监管在云南其他地区发现问题,做好自查自纠与举一反三,持续优化提升服务质量与办电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