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工作
为充分发挥信用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近期,河南能源监管办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对各处今年加强信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调各处要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在开展监管工作中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实行信用监管,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逢监管必查信用。对信用等级较高、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管、综合监管、专项监管、问题监管、双随机抽查等工作中减少监管频次。对信用等级较低、信用状况不良的市场主体,加大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将各处信用信息归集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定期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