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电力业务资质准入许可,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江苏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指出,江苏能源监管办实行行政许可委员会会议制度,行政许可委员会由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委员会交办工作。《规则》明确,行政许可委员会对四类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要提交行政许可委员会备案。《规则》还就行政许可委员会的会议规则和相关许可事项的签批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审议工作,持续提升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2-4/2022489493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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