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省电力安委会平台机制作用,江苏能源监管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电力企业科学、规范开展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一是高度重视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提高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走深走实。二是扎实开展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从严从快整治安全隐患。细化安全风险隐患识别、分级、监视、控制等环节工作程序,明确管控治理措施和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治理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电力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报送。要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定期评估及动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向相关单位报送电力安全风险隐患和管控治理信息。四是加大电力安全风险隐患跟踪督办力度。要加大对所辖企业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办力度,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电力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2-3/20223114572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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