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请人: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国能发资质规[2022]3号),对申请人在办理资质许可业务时的补正期限做出如下规定:“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后20日内未补正的,申请自动终止。”同时“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也已按此规定执行。请有关申请人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依规及时提交补正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江苏能源监管办
2022年2月15日
>>上一篇:告知承诺制流程许可公告([2022]3号)
>>下一篇:关于发布广汇启东LNG接收站2022年度设施剩余能力和申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