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1·12”四川关州水电站事故教训,全面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电站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近日,云南能源监管办、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的通知》并召开督查工作启动会,云南水电站安全生产联合督查正式启动。
本次督查成立了5个由云南能源监管办、云南省能源局、相关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专家等组成的联合督查组,突出上下协同、政企联动,以云南区域地处偏远,安全工作基础薄弱的水电站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防汛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49个小项,采取“四不两直”抽查、现场明查暗访、查阅资料档案、听取汇报及反馈意见等方式,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联合督查组还对各州(市)、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水电站全覆盖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电力齐抓共管机制,实现水电站安全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确保“四个安全”理念落实到基层,防范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