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作为《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十大行动之一,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提出新要求。为促进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的充电桩建设也提上了加快发展的日程。为做好对相关规划目标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管,河南能源监管办对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就进一步做好相关监管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谋划。
随着电动汽车相关政策的推动和技术的成熟,我国电动汽车在2021年产生了爆发式增长,全年新增330万辆,渗透率达12.06%,突破了导入期和分界点,作为人口大省,河南省电动汽车的增长比例高于全国的增长率,电动汽车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为此,公用充电桩建设速度要进一步加快,以保持合理的车桩比例,推进车、桩协同发展;注意充电桩投资运营企业缺乏在中小城市和县域投资建设积极性的现状,加大政府先期投入公用充电桩建设,引导和培育电动汽车应用环境成熟度;针对风、光等新能源发电大幅增加的实际,结合新能源消纳等目标要求,动态实施峰谷差电价或对充电站实行平均电价,避免峰值电价期间充电桩普遍空置,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助力充电桩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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