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希望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的需求,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用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近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云南电网公司、地方电力企业及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召开专题宣贯会,解读宣贯《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工作提升。
云南能源监管办监管分管负责同志就全省各供电企业贯彻落实《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沟通协商、限时回应关切、优化咨询服务。二是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各供电企业要认真对标对表《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各项要求,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同步落实好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供电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供电企业要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科学统筹安排,安排有关部门对相关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结合专项监管和12398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工作,持续加强对供电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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