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云南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云南能源监管办及22家发电企业共计4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云南能源监管办就2018版《办法》试行三年来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发生的主要变化进行了通报。对新修订的2022版《办法》逐条进行了宣贯培训。会议用“新形势,新办法,新要求”三个新解读了2022版《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用“一建、两细、四增、四强”八个字深入总结了2022版《办法》发生的变化;通过“一个关键人物”强责任、“两项核心机制”促保障,“三项重点工作”补短板,就做好新形势下电力安全工作提出了监管要求。
三峡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云南电力有限公司、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等电力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办法》推行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为确保云南电力安全生产局面平稳有序增砖添瓦。
伴随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云南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更严的标准、更高质量的举措推动云南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