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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电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力度

时间:2022-01-04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能源监管办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电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力度。

  一是建立风险隐患动态监管机制。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监能安全〔2021〕30号)和《关于电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湘监能安全〔2021〕65号),指导电力企业按照“超前预防,主动控制,源头治理”的原则,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日排查周报送”动态管控机制,形成了周报月报报表体系,每周催报审查报表,每月利用月报汇总包括双重预防等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电力企业按要求机制化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进而形成全行业认真辨识管控风险、从严排查治理隐患、坚决查处“三违”现象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较大以上风险隐患滚动督办机制。按照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通过会商、分析评估,对各电力企业上报的风险隐患信息和督查过程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建立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实时动态监管滚动督办,并利用安委会联络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以及各种视频会议通报评价各单位双重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滚动督办促办销号机制,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风险隐患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与省安委办(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共同商定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季度联合管控重点风险隐患清单,通报到各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督导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市县双重预防属地监管机制、电网安全运行风险管控机制,形成了联合监管,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通过三个机制建设,推动全省电力企业切实加大双重预防工作力度,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着力基层、狠抓基础”,全年指导电力企业累计辨识风险12852项,排查治理隐患14359个,查处“三违”8191人次,有力提高了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筑牢了安全防线。

  


原文链接:http://hunb.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8abf807b7d219d82017e22d258733e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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